时政 | 体育 | 文化 | 军事 | 社会 | 法制 | 人物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女性 | 健康 | 教育 | 时尚 | 笑话 | 游戏 | 旅游 | 房产 | 汽车 | 福州 | 美食

北京坐台小姐拿欠条上法庭讨要50万“包养费”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3 12:19:00 发布人:runinfos
    北京娱乐信报6月1日报道 袁某在与坐台小姐柳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时,写下50万元的欠条,结果被柳某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二中院终审认定该欠条无效。
    
    2002年底,袁先生到歌厅消费时结识了21岁的坐台小姐柳某,此后双方一直保持着性关系。2003年10月29日,袁先生给柳某写了一张内容为50万元的欠条。
    
    2005年10月13日,柳某拿着欠条起诉到一审法院称,两人同居期间,袁先生陆续向自己借了近50万元。袁先生不按约定期限还款,要求袁先生偿还50万元欠款。
    
    袁先生辩称,两人同居后,自己一直供养柳某,那50万元只是自己承诺向其支付的包养费,双方并不存在借款事实。
    
    一审法院在判决时,支持了柳某的主张,判决袁先生给付柳某50万元欠款。袁先生不服,上诉到二中院,并提交了柳某发给他的短信,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
    
    二中院认为,柳某借款给袁先生,自己的生活费却需袁先生负担,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从柳某发给袁先生的短信可看出,袁先生书写的50万元欠条只是对柳某的承诺,而非借款,也足以证明柳某与袁先生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不真实性。
    
    据此,终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柳某的诉讼请求。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新闻及评论由网友提供分享 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或转载,不表示巴牛生活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的评论

发布我的评论

用户名:
分 值:
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Copyright © 2005-2006 515186.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Powered by:福州软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70217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