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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9日晚7时许,徐某生在新店郭前村一民房内遭刀砍致死。案发后,晋安刑侦大队锁定嫌疑人周某明、周某川兄弟俩,但两人在案发后逃匿。警方多年追捕,却找不到嫌疑人。
今年5月10日,专案组民警黄明光、陈林书远赴四川省达县,再次对周某明、周某川的下落展开摸排。
民警到达县后,正好遇上“5·12”汶川大地震。两名民警克服种种困难,帮助当地村民救灾。当地村民被他们的举动感动,反映了周某明、周某川两兄弟目前可能在广东省河源市务工。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民警得知周某明在河源市某工地打工,周某川也在此地,但兄弟俩并不住在一起。
6月4日,工地负责人根据民警的指示,让周某明到工地粉刷墙壁。他一出现,便被警方抓获。
经预审,周某明供认了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周某川的住处。民警随后在河源市新江一路8号抓获周某川。
据两人交代,他们与徐某生是老乡。1997年10月中旬,徐某生告诉他们在福州工作收入不错,兄弟俩便和徐某生及另外几名老乡一道来福州。
周某明先行垫付了大伙来榕的车费。到福州后,除徐某生外,其余老乡陆续将车费还给周某明。兄弟俩并未在榕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准备离开福州。
当年11月9日晚7时,周氏兄弟俩在新店镇郭前村一民房内找到徐某生,要求他归还500多元车费。但徐某生声称帮周某川介绍女朋友,车费就不还了。
此后,两兄弟与徐某生发生争斗。周某明持菜刀将徐某生的脖子砍伤,致其死亡。
案发后,周氏两兄弟立即逃离福州,隐姓埋名,流窜于河北、安徽等多处务工,并长期不与家人联系,节日也不敢回家。这一躲就是11年,直到被抓获。
10日,周某明、周某川被警方刑拘。
(福州晚报记者 严鑫 刘珺 通讯员 晋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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