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 体育 | 文化 | 军事 | 社会 | 法制 | 人物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女性 | 健康 | 教育 | 时尚 | 笑话 | 游戏 | 旅游 | 房产 | 汽车 | 福州 | 美食

租来小轿车抵押办借款 两骗子作案6起骗得近13万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6-7 9:54:00 发布人:runinfos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男子刘某某和林某从租车行租来小车,再伪造相关证书,抵押小车借款套现。他们在3个月内作案6起,套现近13万元。日前,晋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某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林某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某和林某都是无业人员,两人是好友。经过密谋,两人决定从租车行租车,再伪造车主和车辆的证件,将车辆抵押借款获利。

  去年1月9日,林某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向福州某汽车服务公司租到一辆价值9万余元的黑色别克小车。随后,他伪造了该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及车主身份证等证件。

  去年1月12日,林某和陈某使用伪造的证件,雇佣陈某的一个朋友冒充该车的车主蔡某某,以借款的名义将车抵押给王某某,并承诺逾期未还款,王某某有权变卖该车。林某随后从王某某处借得5.5万元,他与陈某分赃后将赃款全部用于赌博挥霍。

  刘某某也如法炮制,从另一家租车行骗租一辆价值15万余元的小车,抵押后借款7万余元。

  从去年1月到3月期间,林某和刘某某连续作案6起,将租来的小车抵押后借款获利近13万元,其中刘某某骗取8万余元,林某骗取4万余元。去年4月7日,两人被警方刑拘。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陈莹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新闻及评论由网友提供分享 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或转载,不表示巴牛生活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的评论

发布我的评论

用户名:
分 值:
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Copyright © 2005-2006 515186.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Powered by:福州软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70217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