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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晚报20日A9版《“两年保修”?一年后撒手不管!》一文,报道了同样故障的手机送修两次未果,消费者换机请求遭中域电讯拒绝的问题。工商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均认为中域电讯应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
相关文章见报后,读者薛女士拨打本报热线谈了自己看法。她认为,既然中域电讯在购机时对消费者作出书面承诺,就必须严格按照承诺执行,怎么能在一年后就不理不睬?
读者林先生认为,在家乐福宝龙店购机居然出现“售后难”,这如何让消费者在家乐福放心购物?家乐福宝龙店不仅应在商家进场资质及产品质量方面严格把关,而且还要对产品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在出现消费纠纷时,家乐福应该主动介入协调,怎么能找个借口打发消费者?
台江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域电讯制定的“两年保修”售后承诺高于国家标准,商家应该按照承诺执行。郑先生同样故障的手机两次送修未果,中域电讯应该为郑先生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记者了解到,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认为,中域电讯销售手机承诺两年保修,这是销售者作出的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承诺。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蔡律师说,中域电讯柜台设在家乐福宝龙店内。家乐福有义务督促和监管商家诚信经营,规范营业,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0日上午11时45分,记者再次联系了家乐福宝龙店。店值班王女士称已授权家电部门负责人全权处理此事。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来自家乐福宝龙店的任何答复。
20日晚上6时许,记者联系了事主郑先生。郑先生告诉记者,家乐福宝龙店店值班王女士称会在当天答复他,但至今没收到任何信息。
对于此事进展,福州晚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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