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 体育 | 文化 | 军事 | 社会 | 法制 | 人物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女性 | 健康 | 教育 | 时尚 | 笑话 | 游戏 | 旅游 | 房产 | 汽车 | 福州 | 美食

买了消费卡却被限制 工商局按有利于消费者处理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8-21 14:54:00 发布人:runinfos

  福州新闻网讯 游女士在“娅蔓妮”女子生活馆元洪东百店,花2980元办了一张消费卡,按约定消费时却被店方限制。
  
  19日下午,经台江区12315调解,“娅蔓妮”同意解除消费协议,并退还游女士2200多元消费余额。
  
  6月7日,游女士在“娅蔓妮”女子生活馆元洪东百店享受了一次免费消费体验,感觉效果不错。经不住美容师热情推销,她办了一张价值2980元的“典雅女神卡”。
  
  后来她带朋友前往消费时,双方却发生了争议。因为消费卡背面有一条规定,此卡每月可带两名嘉宾享受一次面部护理。
  
  店方认为该条款中的面部护理仅限于基础护理,如果要进行深层护理,需要另外付费。但游女士认为,按照约定,店方应该免费提供全套面部护理。为此,她向台江区工商局12315投诉。
  
  工商人员指出,《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据此,工商人员同意游女士对条款的理解,认为店方提供的面部护理应该是全套面部护理,如果店方无法接受,就必须解除消费协议。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通讯员 罗竹云)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新闻及评论由网友提供分享 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或转载,不表示巴牛生活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的评论

发布我的评论

用户名:
分 值:
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Copyright © 2005-2006 515186.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Powered by:福州软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7021762号